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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 黄小军)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动融入云南省委“3815”发展战略,通过清单管理和分层分级管理、细化监管任务和强化督查检查等闭环措施,力争实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“3年上台阶”。
今年7月,云南省出台《贯彻落实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〉实施方案》,着眼于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的阶段发展目标,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,科学设定年度具体目标,循序渐进实现“一年打基础、两年全覆盖、三年见实效”的总体目标。
云南省通过广泛开展落实《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和《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统称“两个规定”)系列活动,不断丰富工作内涵,质量监管的抓手和举措更为立体。
该局突出“质量共治”,不断支持多主体参与质量治理,通过先行先试召集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“两个规定”集中宣贯,以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履责,让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成为行业广泛共识,提高政策落地实施的效率;突出“质量帮扶”,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,将太阳能光伏组件、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、电化学能储能电站用电池、肥料等工业产品列入年度重点监管目录,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供给,及时发现质量风险隐患和产品质量缺陷,深入挖掘质量短板,开出“质量药方”,精准提出整改措施,打造良好的产业“质量生态”;突出“质量调研”,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座谈,广泛听取经营主体和基层监管队伍的意见和建议,以需求为导向规划酝酿信息化平台建设,力争打造衔接顺畅、务实管用的高价值信息平台,在监管布局中以服务为先导,提高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的能力,构建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“双落实”的工作格局。
《中国质量报》【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“两个责任”(十八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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